青海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
这条是普惠政策,不是为一人公司专设:原文面向的是算力、创业或数字经济等通用对象, 一人公司同样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前最好先问主管单位一句「单人 / 微型主体能不能报」。
要点
- 对租用(购买)我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的企业和单位,每年给予不超过租用费20%、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算力券)
- 新建扩建绿色算力产业重点项目按实际投资额不超过1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
- 人工智能产业重点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20%一次性奖励,单个最高1000万元;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奖400万元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