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2025年创业惠民政策

西藏·拉萨·柳梧新区(拉萨高新区) 区级 资金补贴 现行 2025-03-27 发布;受理条件为 2025年3月1日后取得营业执照
普惠 2025-03-27 OPC政策西藏拉萨柳梧新区(拉萨国家高新区)资金补贴

这条是普惠政策,不是为一人公司专设:原文面向的是算力、创业或数字经济等通用对象, 一人公司同样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前最好先问主管单位一句「单人 / 微型主体能不能报」。

要点

  • 对个人创办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独资公司等),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给予3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3年,给予2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5年,给予1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 创业经营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根据全年支付房租、水电费的原始凭据计算总费用,如总费用低于2.4万元,按照实际费用给予补贴;如总费用高于2.4万元,按照2.4万元给予补贴
  •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1年以上,补贴时间10年,其中1~5年期间给予100%补贴,6~8年期间给予50%补贴,9~10年期间给予30%补贴
  • 返乡创业扶持资金:农牧专业毕业生从事农牧产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在高海拔(4500米以上)或边境乡村创业的,对其每人给予6.5万元、每户最高26万元,正常运营满1年、3年、5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5万元
  • 返乡创业一次性安家补贴: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5000元;在高海拔(4500米以上)或者边境乡村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6000元
  • 返乡创业生活补贴: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每月生活补贴;在高海拔(4500米以上)或者边境乡村创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60%发放,补贴时间最长3年
  • 带动1名及以上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的返乡创业项目,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10万元/人、每户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资金,正常运营满1年、3年、5年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依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藏人社发〔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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