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这条是普惠政策,不是为一人公司专设:原文面向的是算力、创业或数字经济等通用对象, 一人公司同样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前最好先问主管单位一句「单人 / 微型主体能不能报」。
要点
- 智能算力需求企业与提供方签订智能算力服务合同后可申领算力券,单次申领算力券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30%,同一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 算力应用于金华十条重点产业链配套的垂直模型训练的企业,同一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 取得登记证书的数据产品全年交易额首次达到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按照晋档补差原则,分别给予产品提供方最高15万元、25万元和35万元的奖励
- 对符合条件数据标注企业,根据其规模、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贡献度等,给予三年内累计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 支持语料券补助,按照语料存储量等因素发放语料券,不高于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30%,同一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 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依据其模型评测等相关费用标准,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每年评选认定不超过5个市级及以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标杆项目,对入选项目按不高于其实际投资额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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