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西·南宁·南A东盟谷 市级 综合 现行 自2026年2月26日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普惠 2026-03-06 OPC政策广西南宁南A东盟谷综合

这条是普惠政策,不是为一人公司专设:原文面向的是算力、创业或数字经济等通用对象, 一人公司同样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前最好先问主管单位一句「单人 / 微型主体能不能报」。

要点

  • 支持孵化场地:分阶段阶梯式提供“拎包入住”办公场地,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支持期限最长2年;可提供标准厂房用于小试中试或生产制造,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有特殊工艺需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支持期限最长2年。免费提供共享会议室、会客室、路演厅等众创空间。
  • 支持启动资金:经创新孵化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对企业孵化方案进行评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在企业入驻南A东盟谷后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创业资助。
  • 支持创新研发:发放人工智能创新创业服务券,支持企业用于购买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投资融资等相关专业服务,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
  • 支持基金投资:在南宁市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中设立不少于2亿元的子基金支持在孵企业发展,重点支持获得广西“AI超级联赛”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中国·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名次的企业。
  • 支持给予算力券:对有算力需求的入孵企业和团队经审核后,给予以TOKEN计费模式的前置算力券支持,用于购买(或租用)入库算力服务商的算力服务,每年累计最高10万元。
  •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购买人工智能技术成果并在园内实现产业化的,按项目实际投入技术交易金额最高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 支持数据开发和场景应用:发放“数据券”,支持企业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给予每个孵化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数据服务支持。
  • 支持企业上规模:对于孵化企业实现上规入统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上规入统当年实现营业收入(产值)突破上规入统基准1.5倍的,再奖励5万元;突破上规入统基准2倍的,再奖励10万元;突破上规入统基准3倍以上的,再奖励15万元。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南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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