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八条措施的通知

四川·宜宾·市级 市级 资金补贴 现行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担保贷款、水电气补贴、招用工补贴等设有2027年12月31日、2028年5月29日前等时间节点
普惠 2026-05-13 OPC政策四川宜宾市资金补贴

这条是普惠政策,不是为一人公司专设:原文面向的是算力、创业或数字经济等通用对象, 一人公司同样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前最好先问主管单位一句「单人 / 微型主体能不能报」。

要点

  • 对2027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分别提高至50万元和600万元,并按规定贴息50%;鼓励市内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0.1%
  •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初次在宜创业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正常经营满3个月及以上的,市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一次性水电气补贴
  • 对2028年5月29日前在宜创业的企业新吸纳员工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市财政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招用工补贴
  • 对成功申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成功申报为省级、国家级基地的市财政在中省奖补基础上再给予1:1配套奖补
  • 对取得SYB、网络(电商、直播)创业培训证书的按15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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