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福建·福州 市级 综合 现行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专项 2026-06-18 OPC政策福建福州综合

要点

  • 对新通过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模型,按每个模型给予企业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通过省委网信办登记的,每个模型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对拥有国际先进水平技术成果、优秀OPC、AIGC企业创办人或核心人才等来榕落地转化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和团队,符合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和补助
  • 对新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补助;年度服务成效明显的给予单家不超过100万元补助;研发经费投入给予最高300万元市级配套补助
  • 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高价值市级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工业互联网数智化成效明显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 对企业研发生产并在本市规模化应用的自主知识产权人工智能硬件新产品,单个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年奖励的产品最多不超过6个;人工智能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等级证书给予最高3000元补贴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数据管理局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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