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培育旅居创业新动能20条措施
要点
- 打造OPC生态社区培育创业主体:引导各地整合资源,布局打造一批“低成本空间+普惠算力+全链条服务”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鼓励旅居人员入驻;允许以社区地址作为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 认定一批运营较好的OPC生态社区,给予重点扶持,打造标杆社区
- 推广“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旅居创业企业法人最高可申请500万元信用贷款、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最高可申请50万元信用贷款、1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
- 对符合条件的旅居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展电商创业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最高3万元补贴
- 对取得行业资质认证的专业养老或健康管理服务机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对旅居创业人员获奖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3万元资金扶持
- 对旅居创业主体给予租金、水电等优惠减免;支持利用闲置资产改造创业空间、符合规定的给予适当补贴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