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湖北省 省级 综合 现行 2026年9月20日印发(鄂政办发〔2026〕19号),方案覆盖2026—2028年
专项 2026-09-30 OPC政策湖北省综合

要点

  • 培育OPC(One Person Company,一人公司)创新主体,打造“开箱即用”AI工具包,建设5个以上省级OPC生态社区,持续壮大轻量化AI创业生态,降低大众AI创新应用门槛。
  • 到2028年,建成省级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研发一批国内领先大模型,打造一批标志性创新产品,培育100个智能体标杆应用,拓展500个高价值应用场景,新一代智能终端及智能体普及率超80%。
  • 依托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公共算力平台,推动算力调度、数据共享、模型调用通道贯通,孵化轻量化AI原生应用。
  • 打造全省算力互联互通平台,推动跨域调度,发放“算力券”,降低中小企业用算成本。
  • 通过智能工厂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升级、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等方式,累计建成智能工厂3000家以上。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