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晋政办发〔2025〕36号)

山西 省级 综合 现行 2025-12-31
普惠 2025-12-31 OPC政策山西综合

这条是普惠政策,不是为一人公司专设:原文面向的是算力、创业或数字经济等通用对象, 一人公司同样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前最好先问主管单位一句「单人 / 微型主体能不能报」。

要点

  • 到2028年数字经济及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8%左右,共七个部分、26项具体任务
  • 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每年打造10个以上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对优秀示范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 支持电力、交通、气象、金融、医疗等行业和城市建设可信数据空间,给予项目建设总投入的30%以内、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 支持设区市建设城市共性数字底座,给予项目建设总投入的3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补助,到2028年实现市级底座全覆盖
  • 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 到2028年累计认定100户领军型企业,并对省级数字经济园区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 建设环京津冀算力走廊,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实施“算力券”政策,开展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统计局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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