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算力券实施细则(试行)

山西 省级 综合 现行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普惠 2026-09-11 OPC政策山西综合

这条是普惠政策,不是为一人公司专设:原文面向的是算力、创业或数字经济等通用对象, 一人公司同样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前最好先问主管单位一句「单人 / 微型主体能不能报」。

要点

  • 对符合要求的算力使用方,按照不超过实际执行的算力服务合同金额的20%,给予年度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算力券奖补
  • 对牵头参与国家级重大项目或开展大模型研发的算力使用方,按照不超过实际执行的算力服务合同金额的30%,给予年度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算力券奖补
  • 省级算力券奖补资金年度安排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 算力供给方核心设备须物理部署在山西省境内;算力交易须在山西省一体化算力网服务平台完成登记
  • 算力使用方应为独立法人主体或法人分支机构,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使用方与供给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 本细则由山西省数据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山西省数据局(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