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进一步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黑人社规〔2026〕1号)
这条是普惠政策,不是为一人公司专设:原文面向的是算力、创业或数字经济等通用对象, 一人公司同样符合条件可以申领。申领前最好先问主管单位一句「单人 / 微型主体能不能报」。
要点
- 将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
- 省级财政按0.5%担保费标准予以补贴,鼓励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或先收后返担保费
- 将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不低于10000元、不低于5000元
-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1万人次以上,按规定给予每人最高2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 对目录内创业孵化载体按档次分类给予每个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补助
- 遴选一批创业街区,按档次分类给予每个40万元、60万元的补助;省级创业指导工作室每个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 对代表我省在国家部委作为第一举办单位举办的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市场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申报前要注意
-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
- 「券」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不是直接打款,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
- 标注「试行」「征求意见」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以正式印发稿为准。
本页为要点整理,不构成申报依据。政策条款、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
政策原文 · 申报以官方为准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